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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設教練員崗位什么情況?近日,國家體育總局、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在學校設置教練員崗位的實施意見》,部署學校教練員崗位設置工作。意味著以后在校園內將會有專人指導學生運動。
四部門發文:在學校設置教練員崗位 為學生提供專業運動指導
《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與相關專業機構等社會力量合作向學校提供體育教育教學服務,緩解體育師資不足問題。確有必要設立專職教練員崗位的學校,在核定的編制和專業技術崗位總量及結構比例內設置,專崗專用,納入專業技術崗位進行管理。
同時,《意見》考慮各地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給予基層自主權。學校主管部門可對所管理學校的教練員崗位統籌設置,統一管理使用,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條件。學校根據按需設崗、公開招聘、擇優聘用的原則開展崗位聘用工作,加強學校教練員隊伍建設。
四部門:在學校設教練員崗位實施范圍和有關要求
《意見》提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院校和普通高校可根據工作實際,設立專(兼)職教練員崗位。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與相關專業機構等社會力量合作向學校提供體育教育教學服務,緩解體育師資不足問題。確有必要設立專職教練員崗位的學校,在核定的編制和專業技術崗位總量及結構比例內設置,專崗專用,納入專業技術崗位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