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在校園之內,應該遵守校紀校規,這是每個人都懂的常識。但是,當一個校紀校規只對著學生,而不面對教職工的時候,你是怎樣的一個感受呢?
恐怕誰都有些不舒服。就是古代都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在學校里,盡管是土辦法,但是也應該做到公正合理才能讓人信服。因為學校是教育學生的地方,要求學生做到的,就必須要保證教師先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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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么對教師的要求是“學高為師,身正為范”的道理。你教育學生要做到,你自己自然應該先做到,這才是為人師表啊。你作為教師,都不能成為學生的表率,你能有什么向心力,要求他們向善向好,做一個知識淵博,品德高尚的人呢?
這不只是在中小學,在大學更應該是這樣。因為在大學里,大學生們都已經是成年了,他們對任何事情都有了自己成熟的看法和認識。當他們遇到不公平的事情的時候,他們自然會第一時間把自己的不滿和憤怒表達出來。
人是生而平等的。盡管老師和學生所在的位置不一樣,但是他們都生活在同一個空間里,就應該有一整套雙方都能接受的規則。這不只是為了公平,更是為了教師教育和熏陶學生的需要。而如果學校在制定規則的時候,教師和學生有別,那么就會激起學生的不滿和抗議——大家都是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之下,我們學生怎么就是二等公民呢?這不是三只眼睛看人嗎?
或許有人說,你這是無事生非,但是這卻是一個不可爭辯的現實。這不,福建泉州的仰恩大學近日發生的一件事就因為學生和教師的待遇有別而沖上了熱搜。
這件事其實很簡單,就是三名大學生因為在校園內多次騎自行車。學校通過監控確定了他們的行為違反了校規。于是,學校就給予了1名學生嚴重警告處分,2名學生警告處分。
這騎一個自行車,就被處以嚴重警告處分——這不是一件荒唐的事嗎?就是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騎自行車都是被允許的啊。它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大學,有什么底氣這樣做呢?而更讓人不能理解的是,學生騎自行車不被允許,而老師就是開小轎車也是沒有人過問的——這區別是不是也太大了些。
如果真的要在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那么就禁止所有人都不能騎——現在,學生騎了,就被處分;而老師騎了,就能大搖大擺,說不過去啊。一時間,網絡上對于這件事議論紛紛,成了一個社會熱點。
在社會輿論之下,仰恩大學做出了回應,稱,學校規定學生在校內禁止騎車。這次,對3名學生做出處理的是學生事務部,它的依據是《仰恩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的第二十五條。而至于學校為什么這樣規定?是因為校內道路有急上坡和下坡彎道特別多,導致交通事故頻發。一些大學生騎車根本就不考慮安全的問題,在校園內橫沖直撞。在校園內有很多的急上坡和急下坡的情況下,交通事故不斷發生,這是誰也不愿意看到的啊。
盡管學校的回應振振有詞,但是網友們并不買賬。既然學生上學不能騎自行車,那么老師也應該照此執行。而現在老師能騎自行車上學,那么學生又有什么不可?難道這個路權是屬于教師的,學生沒有,這沒有道理啊。
大學生們都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的處事方式,也有選擇自己出行方式的權利。既然是路況有問題,那學校就在路上做出提醒啊。如此,誰在路上出了問題自己負責,這才是良序的社會。我們不能因為怕承擔責任,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不就是惰政懶政嗎?
在一個大學校園里,連一個自行車的問題都招致社會的廣泛爭議,這應該嗎?如果都按照這樣的思維邏輯來教育學生,能教出優秀的學生嗎?這樣的學生到了社會上,又能有怎樣的發展呢?
任何時候,我們在制定政策的時候,都不應該一禁了之,而是應該能因時因地做出公正嚴明的治理——這樣才是在做工作,才是對學生負責,不是嗎?
親愛的讀者,對于仰恩大學因為3名學生在校園內騎車,給予了他們嚴重警告和警告的處分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說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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