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組織集體活動,你是同意孩子參加,還是不同意?或許有人說,你也沒有說是什么活動,我能怎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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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論是怎樣的活動,都是有家長會選擇不去的,并且他也能給自己找到不去的理由,無論這個理由多么牽強,但是在他們看來,這就是理由,而老師們能如何選擇呢?
老師們恐怕也沒有多少選擇,因為老師是雙面膠,兩邊都不能得罪。當然,為了工作的開展,他們最終還是會做出選擇的。
這不,有學校為了響應教育局的某某進校園的活動,組織學生周某去某劇院看演出。在通知下發之后,要求學生每人繳60元,沒有例外。
這個通知下達之后,家長們各種的說法都來了。有家長稱,這個劇院表演的形式一成不變,多是雜技,也沒有什么新節目,年年都是那幾個節目,有什么好看的呢?
有家長稱,既然組織學生去看演出,老師應該是全程跟蹤,因為這是學校的集體活動,老師不跟著,難道還要家長陪著。老師就是收錢的,這不是開玩笑嗎?
有家長稱,我們小區到劇院10多公里,怎么可能讓孩子自己去呢。這不是明擺著讓家長自己接送嗎?這不是折騰家長嗎?上學的時候,家長責無旁貸,現在是周末??!
還有家長稱:我們怕孩子為難,就告訴他,看下午的情況,如果老師堅持讓報,我們就交錢!再看一遍就再看一遍吧,孩子在班上,老師能惹得起嗎?
正是因為一個個家長都有著自己充分的理由,不少的家長選擇了觀望,而沒有想到沒有繳錢的學生被班主任老師一個個拎出來狠狠地訓了一頓,并在最后丟下一句話:“我說你們,一個個聽不懂嗎?錢必須交,人可以不到!”
這一下,家長們更是炸了開了鍋——
這是一個教師對孩子說的話嗎?簡直是震碎人的三觀啊。哪里有一個老師這樣厚顏無恥的,這不就是在家長手里搶錢嗎?
這老師說的是什么話呢?去不去看表演不是學生自己的選擇嗎?我不想去看,怎么就不對了呢?每年都去這里看演出,還成了硬性的要求,這跟街頭小販強買強賣,有什么區別?
這不就是強制消費嗎?我就不交,我看老師能把我怎么樣?60元錢,我還能吃兩天飯呢!
也正因為有這些家長的存在,老師就是當場訓斥了那些沒有交錢的學生,但是到了第二天,還是有一些學生沒有交錢。無奈之下,班主任只得挨個給家長打電話,而主題只有一個,那就是讓家長交錢。
班主任都打電話了,最后事情總算圓滿地解決,所有的學生都把錢交了——盡管家長還是對班主任腹誹不已,但是卻在也說不出口,至少在班主任當面。
在這件事發生之前,武漢東湖高新區的吳先生投訴稱:自己孩子所在的學校組織學生參觀工廠,每人收費170元。有些家長認為這種花錢沒必要,沒有報名參加。老師直接在群里喊話:“家里揭不開鍋,缺這170元買米買菜?”
當時也有許多家長都把矛頭指向老師,說老師說話難聽,沒有素質。這其實和上面的那位班主任一樣,他們都是背鍋俠,責任完全不在他們身上。
作為一名班主任,他們不過是上情下達,是一個工作的執行者而已?;蛟S他們說話不怎么注意方式,但是他們也是被學校綁架,不得不這樣做。
不然,作為一個班主任,有什么必要為了學校的活動收錢,他們有什么必要一個個地打電話呢?老師的工作是教育教學,這樣的活動雖然也在其中,但是收錢卻不是老師的工作。
盡管老師不愿意收,但是學校卻把這項工作納入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作為班主任,他能不配合學校的工作嗎?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班主任能如何選擇。因此,對于家長們的非議,其實就是誤解了班主任。他們也是身不由己,不是嗎?
親愛的讀者,對于班主任向家長收取看演出的60元錢,被家長吐槽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說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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