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文明是社會進步程度的重要衡量標準。但文明的養成“路阻且長”:遛狗不牽繩,糞便不清理的現象屢見不鮮;采挖景區植物,攀折花木的行為層出不窮……究其根本,在于缺少法律法規的約束以及道德準則的制約,不僅不利于精神文明的建設,更阻礙了社會文明的進步。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文明的養成,需要法德共治。
穿好法治“繡花針”,繡織文明養成“幸福花”。法者,天下之準繩也。北京市施行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以往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梳理,總結,深化,明確了各領域中的不文明行為,同時明確了值得倡導的文明行為,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介的宣傳方式,讓條例走進千家萬戶,遍布大街小巷,提高了市民文明素養,形成了文明你我他,幸福靠大家的氛圍,促進了社會的文明進步,推動了核心價值觀建設。道雖邇,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要以完善法律法規為“輪廓”,密織文明養成之“針腳”。
點亮德治“長明燈”,照亮文明養成“前進路”。文明養成不僅關乎百姓的身心健康,關系社會的和諧穩定,更關乎國家的形象、民族的氣節。然而,現實的狀況與理想漸行漸遠:高空拋物、亂穿馬路、噪音擾民、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景區隨意刻寫“到此一游”……這些問題比比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有淺層次的因素,也有深層次矛盾。表面上看是個人素養不高,個人素質的低下,深層次卻是缺乏公共道德的約束。長此以往,不但會激化社會矛盾,有損于政府的形象,也會影響官民魚水之情。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加強道德的約束,助力文明養成邁上新臺階。
大鵬之動,非一羽之輕也;騏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文明的養成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我們發揮釘釘子的精神,從法治上下功夫,從德智上做文章,一步一個腳印,扎實推進,久久為功,馳而不息,在文明養成的道路上蹄疾步穩,讓文明養成的巨輪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