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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不同意不能醫美 為未成年筑牢防護網
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美”服務;網絡產品和服務應有“防沉迷”功能;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活動;學校應當防控校園欺凌;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熱線,設置專席人員……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一審。此次修訂草案對社會關注度極高的校園欺凌、網絡沉迷、未成年人“醫美”等問題均予以回應。
青少年是家庭的未來和希望,更是國家的未來和希望。北京市一直重視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始終堅持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優化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此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已經修訂了三次,根據實踐變化和未成年人成長需要,在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等多個層面制定了具體的保護細則。但隨著社會發展,一些新問題逐漸涌現,成為妨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新隱患。
比如最近頻現網絡的校園欺凌問題,在給受欺凌的孩子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留下沉重的陰影的同時,也給雙方家庭帶來惡劣影響。網絡沉迷同樣是大問題,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青少年獲取網絡資源越來越容易,雖然不少游戲公司已經出臺了防沉迷系統,但違規情況依然層出不窮,給未成年人學習生活帶來嚴重影響。此外,隨著醫美行業的發展,未成年人也成為醫美機構重點開發的對象,一些未成年人經不住誘惑,早早介入文身、醫美等,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未成年人醫美亂象頻出……
社會各個方面都在呼喚制定或修訂法律法規,為未成年人搭建更加嚴密的“保護網”。北京的此次修訂,把近年來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出現的新現象、現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納入法律框架內,從網絡生活到校園生活、社會生活,構建起全鏈條、全方位的保護屏障。違反相關法律的主體將依法受到嚴懲,比如不經父母同意提供文身服務的,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保護未成年人,尤其需要防患于未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訂草案不僅抓問題,也抓預防,保護未成年人不僅在傷害發生時,更通過明確的法律提前防范問題的發生。比如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可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法律維權等咨詢服務,有助于消解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的心理困惑,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三觀、抵御不良思想和風氣的侵襲。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青少年成長這條道路上,需要家長、學校和社會共同配合,一起為未成年人撐起法治藍天。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悅